保險經紀披露佣金一事再添變數,消息指,多家險商原定本月一日起要求經紀簽署披露佣金聲明,惟業界對佣金計算方式及適用範圍多有爭議,計劃已暫時告吹;保監處亦在險商的新安排實施前一日出手,去信業界指將促請三大業界組織再作討論,期望五月一日會有新方案出爐。
消息指,保監處在二月二十九日致函險商,指留意到業界對佣金披露一事有不同看法,加上近期一宗法庭案件令事件有新發展,故促請三大業界組織再次諮詢法律意見及討論,以得出令各方接受的解決辦法,冀新方案可在五月初實施。
據悉,約十家險商作出讓步,暫緩強制要求保險經紀向客戶披露佣金水平。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執行委員麥順邦指,業界對披露佣金的實際操作仍有爭議,如是披露中介人還是其公司的佣金水平,但他亦可以趕及在五月前作出結論。
康宏理財(01019)主席及執行董事王利民表示,原則上支持保險業披露佣金,但必須一視同仁,即保險代理亦須作相同披露,否則造成不公平競爭。
不過,他指出中介人在計算佣金時會有困難,「如人壽保險,佣金收入會因應客戶的供款狀況而改變,難於簽約一刻告知客戶實際收到的佣金。」
披露佣金或會令中介人的收費模式出現劇變,王利民指出,既然計算佣金困難,一般客戶亦難以明白實質計法,故本港中介人可能會倣效外國,由每張保單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轉為收取定額顧問費,「可以是月費形式,亦可以是按每項服務收取。」
去年保險業組織向會員發指引,建議經紀披露佣金。然而,今年初一宗有關經紀披露佣金的案件,經紀一方獲判勝訴,法官認為經紀只需知會客戶會收佣,在佣金水平合理下毋須披露實際佣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