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直是亞洲私募基金落戶的首選地,有基金經理歸咎於新加坡為私募基金提供稅務優惠,但本港在這方面卻是乏善足陳,除了零售基金外,其他在本港成立的如私募基金等,並不享有稅務優惠。
雖然港府於○六年引入豁免離岸基金繳付利得稅的條例,但對私募基金的支持力度仍有限。「港府於○六年成立離岸基金免稅條例,但原意並非讓私募基金受惠,主要是讓對沖基金投資上市公司證券時可得到稅務優惠。」安永大中華金融服務稅務主管合夥人陳苑芬稱。
例如,若在本港成立私募基金投資東南亞市場,基金經理在本港從事投資決定及簽署文件,將來所得利潤有機會要在港繳稅,且沒有免稅優惠。
反觀新加坡在數年前推出私募基金稅務優惠條例,不但基金本身的利得稅,連基金經理所收取的管理費都可享有稅務優惠,故不少新成立的私募基金都選擇落戶新加坡。陳苑芬指出,在新加坡成立私募基金,只要符合若干招聘及資本條件,便可豁免利得稅。新加坡目前利得稅率為17%。至於基金經理的管理費,在新加坡的優惠稅率可低至10%,但在本港就並無減免,仍要繳付16.5%稅率。
另一關鍵因素是,在新加坡成立私募基金,不論投資上市抑或非上市公司股票,同樣可獲稅務優惠,這對私募基金來說十分重要。因為部分私募基金也參與創投,對投資發展中的小型私企需求很大。香港即使有離岸基金免稅條例,並不適用於投資私人企業,這令私募基金選擇亞太投資基地時,容易取星捨港。
新加坡另一優勢是,與較多其他地區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換言之跨國基金在新加坡註冊,有更大機會避免雙重徵稅,投資其他市場時也容易享有預扣股息稅優惠。新加坡與逾六十個地區簽署協定,香港的簽署數目大概只有新加坡的三分一。
陳苑芬建議本港推出類似新加坡的私募基金免稅優惠,並與更多地區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協定。被問到本港稅基狹窄,給予私募基金免稅會否影響港府稅收,她指影響不大,其實許多在港私募基金乃投資海外資產,沒必要交本港稅,只是利潤來源地不明確下,若能保證免稅,自然提升吸引力。
•基金資產管理金額1.4萬億坡元*
•吸引希望投資在東南亞的國際投資者
•截至2010年底,有59萬名金融從業員
*2010年底止數字
•基金資產管理金額10.09萬億港元*
•背靠中國,內地龐大的資金管理為香港帶來機遇
•截至2010年底,有63萬名金融從業員
*2010年底止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