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銀行創辦人林炳炎之子林秀峰,近期連環向佳寧集團前主席陳松青提出訴訟,除呈請陳松青破產及要求陳出席訊問交代資產狀況外,林秀峰更要求陳松青為已審結的爭古董案,支付案中損毀古董的差價損失及已售古董的收益利息。上訴庭昨裁定陳松青須賠1,180萬元差價,及就已售古董收益支付最優惠利率加1厘的利息。
林秀峰在去年提出呈請陳破產一案中指,陳松青爭古董敗訴,仍拖欠林秀峰部分款項連利息共1,057萬元,破產案將於今日(一月十八日)再訊。而因着上訴庭昨日的判決,陳松青欠下林秀峰的款項現便再添一筆。
林秀峰指涉案五件古董中,「清雍正鬪彩高足杯」及「清雍正鬪彩葫蘆小瓶」是在陳松青管有下損毀,但原審法官因為林秀峰未能證明高足杯的實際差價損失,及葫蘆小瓶是在陳松青管有下損毀,故當時拒絕批出差價損失賠償。不過,上訴庭現按原審事實裁斷,而有不同看法,上訴庭現認兩件古董應該是在陳松青管有下才出現瑕疵。
林秀峰指,如果兩件古董完整無缺,按蘇富比○五年的估價,高足杯的價值應該是800萬至1,200萬元,葫蘆小瓶則2,000萬至3,000萬元。
不過,上訴庭認為蘇富比當時的估價只是初步性質及純粹參照相片,由於案件申索額巨大,法院應採保守態度評估損失。上訴庭最終把兩件古董的「完好價」,分別調低至560萬元及1,400萬元,陳松青須因此賠償1,180萬元差額,另就三件已售古董收益及上述貶值差額支付最優惠利率加一厘的利息。案件編號:CACV8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