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地產(00012)及旗下北京恒兆置業被追○六年解決「逃匯」事件的四千三百萬元顧問費一案,被指與國務院前副總理田紀雲之子田承剛達成支付顧問費口頭協議的恒基執行董事歐肇基(現為非執行董事),昨在庭上否認與田承剛達成過協議,對於北京恒兆是否可以自行爭取大幅減少罰款,歐肇基指恒基副主席李家傑在內地亦有很多聯繫。
田承剛一方表示,歐肇基在證人供詞中不但否認與田達成過協議,更指田一方提供的服務是不用收費的。歐肇基昨供稱,○六年他兩度與有份在外匯管理局調查中協助恒基的海峽兩岸和平統一基金會(下稱基金會)會長林正茂會面,歐主動向林查詢是否需要收費,對方其後回覆不用收費。
至於被問及北京恒兆可否靠本身能力而達至僅需罰款二百三十三萬元人民幣的結果,歐稱這是假設性問題,歐指李家傑在內地亦有很多聯繫,主席李兆基在內地及香港有不少捐獻,備受尊重。
恒基除拒絕支付四千三百萬元顧問費外,北京恒兆又在案中反向基金會及該會旗下天利(香港)貿易追還一千二百多萬元,因對方把該筆原用作回購北京恒基中心單位的款項,墊支給田承剛作部分顧問費。
○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恒基當時的執行董事何永勳(現已退休)去信天利,表示天利可動用款項墊支。基金會一方昨透過法庭傳票,逼令何永勳出庭作供,何供稱曾就款項調動一事,在國金辦公室口頭請示過李家傑,因恒基當時資金緊張,何提議動用回購款項。不過,恒基即場與李家傑聯絡後,指李家傑○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至十二月三日期間身在北京,根本不在香港。另歐肇基又質疑何永勳的誠信,指何說過回購一事會適時解決,但六個月後卻又稱事件與自己無關。
案件編號:HCA825/2008、HCA89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