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開始,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必須向金融管理局設立的交易資料儲存庫匯報,初步需要匯報資料包括利率掉期合約(IRS)及不交收遠期外匯合約(NDF),但日後會擴大至股票衍生工具及其他利率衍生工具。對於資料匯報及透過中央結算場外交易,銀行界認為有利也有弊,有可能造成「水清無魚」現象,影響場外交易市場的特色。
金融管理局市場發展處主管何漢傑表示,當局所收集有關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的資料,目前適宜向公眾披露包括不同產品市場的規模、流動性及價格,個別銀行的持倉量則不宜公開,日後將符合國際共識作披露。
銀行界人士表示,正規化場外交易,銀行最能受惠於毋須再受制交易對手的授信風險上限,而且在保證金制度下,減少面向單一機構進行交易的風險。不過,他直言「水清無魚」,因為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的精髓在於產品的設計彈性,若因納入監管及完全透明,設計產品時有所顧忌,將影響場外交易市場的特色。
信銀國際財資部執行副總裁兼司庫陳鏡沐表示,透過中央結算可將銀行的結算風險降到最低,長遠對銀行有利,但若交易對手並非本港機構,而且希望於有關機構的所在地結算,便需要釐清及達成共識,或會牽涉成本,但相信不難解決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