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色食品(00904)主席孫少鋒的胞弟孫江榕,被指與作為貸款抵押品的內地地產項目公司股份被不當轉移有關,因此遭抵押品受益人(下稱原訴)索償100億元人民幣。而有份被控的孫江榕生意友人Po For Yau向原訴一方提出反申索,早前並申請修改答辯書,指最初借款一事有誤導成分,但修改申請被駁回。
事件源於孫江榕的公司○七年借入1.2億新加坡元,後來因抵押品「加碼」,Po For Yau以Top One International (China)Property Group Co Ltd.董事及股東身份,把Top One International股份作押,Top One International持有重慶大鼎,重慶大鼎在內地持有地產及度假村項目,惟重慶大鼎股份後僅以2億元人民幣售予孫江榕的公司。
Po要求修改答辯書,指1.2億新加坡元借款一事上有誤導,所以股份抵押亦無效。但法院拒絕Po的修改申請。事實上法院亦應原訴申請,撤回原訴對Po的申索。
案件編號:HCA124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