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經營天然氣開採的中騰環保科技投資入稟控告其股東兼董事宋聯忠,指對方聲稱與中國石油旗下公司商討成立合營,並要求中騰把2,300萬元人民幣交給他保管;另又向中騰借入680萬港元,以申請本港投資移民。但中騰指兩筆款項最終均沒有歸還,現興訟追討上述款項。
中騰在入稟狀指,約於二○○九年十二月,宋對其他股東指他正與中國石油(Chinese National Petroleum Corporation)附屬CNPC Kunlun Natural Gas Company商討在北京成立合營公司,在北京經營天然氣供應業務。
去年一月,宋要求中騰把2,300萬元人民幣交給他保管,指中騰須投資不少於該數額,才可取得合營公司49%股權,該筆款項可用作證明中騰的財力。中騰其後把款項轉予宋指定的戶口,但當股東查問合營公司進展時,宋表示合營不可行,隱示計劃拉倒,惟宋無退還款項。
另一方面,去年四月,宋以申請本港投資移民為由,向中騰借入680萬港元,並承諾兩個月內清還,但對方無還款。中騰現入稟追討上述兩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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