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豁免港購併守則
此外,證監會收購及合併委員會亦裁定,由於赫斯基向以加拿大為總部,所以赫斯基日後在港第二上市後,將不會被視為《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簡稱守則)「香港公眾公司」,而相關《守則》將不適用於赫斯基。
以赫斯基目前的市值為235.5億加元(約1,893億港元)計算,赫斯基未來在港發行的股份涉及的市值或達189.3億港元,而文件亦披露滙豐、高盛及瑞銀目前為赫斯基來港第二上市的聯席保薦人。
證監會指赫斯基目前是由長和主席李嘉誠及和黃(00013)作為主要股東,認為有需要交由收購及合併委員會考慮,而加拿大監管在購併及股份回購方面對股東保障,亦適用於香港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