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 (00388)上市委員會公開批評富士康國際(02038)延遲發出盈警,違反上市規則。公開批評僅適用該公司,並不涉及公司董事會任何其他過往或現任董事。
港交所指出,在○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前,富士康的執行董事已收到○八年一月至四月顯示每月盈虧的每月管理帳目, 公司執行董事已得悉,截至○八年四月底,4個月的累計溢利為1.109億美元,較○七年同期下跌47%。
港交所認為,公司有責任在○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或之前,須披露財務表現大幅倒退。
港交所指,公司於○八年八月十五日發出的盈警公告並非在「合理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刊發,違反了上市規則。
另外,證監會公布,由明日起(25日),所有向公眾推廣的證監會認可基金及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均須向投資者提供產品資料概要,而銷售文件亦須符合新增的產品披露規定。
市場上現有約2200項證監會認可基金及與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當中部分基金及計劃由六月二十五日起停止向公眾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