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商業信託架構除涉及較簡單的《上市規則》修改外,同時要考慮《證券及期貨條例》下有關保障,如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等,監管機構多次強調必須要保障投資者。
框架參考三種模式
據悉,港交所研究的商業信託初步框架,公司架構參考三種模式,包括參考澳洲或英國等。
財庫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商業信託是市場有需要的產品,香港要發展多元化的股票市場。對市場有需要的產品,他認為都要正面去研究其可行性,又認為商業信託可在港成功推出。陳家強又稱,有關海外公司來港上市框架是在○六或○七年設計,現時有需要檢討,希望監管機構的檢討能令目前上市機制更清晰,及更與時並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