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義國際(01218)前主席官永義○五年被裁定內幕交易永義及永富建設(00241現稱中信21世紀)股份,但○八年成功上訴至終審法院,1,500萬元的罰款部分獲撤銷,至於須交出3,127萬元內幕交易得益的部分,則維持有效。事件擾攘多年,官永義仍鍥而不捨,昨向高院申請擱置法律程序,力阻政府沒收官氏的內幕交易得益。法官押後裁決。
官永義原本因為內幕交易指控,被罰款1,500萬元及須交出3,127萬元內幕交易得益,官永義不服判決,官司一直打至終審法院。
二○○八年三月,終審法院宣告《證券(內幕交易)條例》(經修訂後現稱《證券及期貨條例》)中有關罰款的條文無效,內幕交易審裁處不能引用該條文判罰指控成立人士,如此可令審裁處聆訊由刑事性質回復民事性質。
影響所及,官永義的罰款被撤銷,餘下須交出內幕交易得益部分。
官永義一方昨日指出,終審法院亦裁定審裁處並非法院,審裁處的判決不能在高院登記,以執行判決,官氏故現申請擱置法律程序,阻止政府執行判決。法官押後裁決。
申請人:官永義
答辯人:律政司司長
案件編號:HCMP327/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