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樓申索添星判敗

紅灣半島在○二年因政府停售居屋而轉為私樓(即現時的海濱南岸),項目發展商添星發展同時停止聘用負責包辦買賣樓契的高漢釗律師樓。該律師樓指添星不合法地停止律師聘約,遂入稟向添星申索約1,800萬元生意損失。高院昨指,涉案聘約清楚顯示是基於居屋項目而訂立,指添星終止聘約屬合法,裁定律師樓敗訴。

高漢釗律師樓原有另一項交替性申索,就是按其受委聘期間已付出的工作量,來計算約454萬元酬勞,惟在案件正審前放棄這項申索。

拗聘約不只限居屋

添星發展現由新鴻基地產(00016)及新世界發展(00017)旗下的新創建(00659)合持。

高漢釗律師樓指,他們免費為添星就項目準備法律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其後才向買家收取買賣樓契服務的費用,這默示添星不能在律師樓未賺取任何費用前終止聘約,否則有違營商情理。

該律師樓更指,涉案律師聘約不應只限於居屋項目,而應繼續伸延至私樓項目上。

發展商:法律文件有別

添星不同意律師樓的說法,指涉案項目性質改變後,所有的收費架構等都會因此變更,居屋的法律文件更不能轉換為適用於私樓的法律文件。

法官昨認為,律師樓所指的默示條件,在涉案聘約中並不顯見,若以律師樓所指該條件的重要性,律師樓理應會在訂立聘約時清楚表明。法官從雙方的往來信件中,明顯地感覺到在涉案項目轉為私樓後,律師樓本身對於雙方聘約的法律約束力亦缺乏信心,律師樓當時亦沒有提過上述默示條件。

原訴人:高漢釗律師樓

答辯人:添星發展

案件編號:HCA245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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