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資產總值要求不變
證監會在去年十月發表諮詢文件,建議以原則為本的方針,從而提供更大彈性,讓機構可利用適當的方法來證明個別投資者是否屬於高資產淨值專業投資者。
諮詢文件的範圍只限於確定個別人士,是否符合高資產淨值專業投資者的資產,或投資組合最低總值要求的方法,並不涉及檢討專業投資者制度所訂明的資產/投資組合最低總值條文,即有關資產或投資組合最低總值要求維持不變。
諮詢文件的諮詢期為期一個月,共接獲16份來自市場參與者及專業團體的意見書,回應者普遍支持有關建議。
但有回應者要求提供額外指引,說明應以甚麼標準和方法評估資產及投資組合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