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一日起新入則項目的「發水」幅度將較以往減少,不少發展商自去年政府公布有關新措施後,紛紛趕搭「尾班車」為旗下項目趕入則,惟消息指出,屋宇署拒絕審批申請人未持有項目100%業權的圖則;而地產建設商會昨表示,有關要求並不合理,對物業發展及重建將造成影響。
地產建設商會秘書長龍漢標表示,就政府擬要求發展商需取得100%業權後,方可向屋宇署申請物業建築圖則的要求,並不合理,過往亦未有類似要求,料會影響發展商旗下地盤的重建發展,而小業主因難以集合項目100%業權,故影響更大;該會已於去年十二月將有關意見提交政府。
該會執委會副主席梁志堅建議,部分取得80%或90%業權的項目,其入則申請應受理,該會有需要跟當局再作商討,早前經書面向局方反映情況,未來會安排與政府開會商討,惟具體會議時間未有透露。
發展局早前表示,原定去年十二月公布的新修訂「發水樓」業界指引,由於屋宇署收到不少建設性意見,遂決押後至本月才公布,惟強調有關新規定會如期在四月一日實施。
另外,鰂魚涌華源新樓本月錄得約20宗買賣登記,每宗50萬至400萬元,涉及6,800萬元;而同區海灣街10至18號近日亦錄約7宗買賣登記,每宗350萬或400萬元,涉及2,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