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清盤的前上市公司雅佳控股,九八年十二月,由其當時的主席丁謂替雅佳與泰銀行Thanakharn Kasikorn Thai Chamkat(Mahachon)簽立3,000萬美元貸款合約,以「孭起」紐約勝家的債務。
終審法院昨指雅佳根本無授權丁謂進行上述不尋常交易,只是授權他接受貸款,最終駁回銀行的上訴,銀行未能追回逾1,342萬美元貸款,反須賠償雅佳出售押股的2,254萬美元(約1.75億港元)收益,但非雅佳要求的5,0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