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財監:職務不涉貸款

前上市公司泰興光學主席馬寶基,連同兒子兼前行政總裁馬烈堅及公司多名前職員,被控串謀誇大業績等的騙案,涉案時身任公司財務總監的被告鄧耀樑,昨在高院被控方盤問。對於泰興的虛假放款業務,鄧氏稱自己只是處理會計事宜,貸款業務管理乃他人負責。

鄧氏表示知道公司有經營短期個人借貸業務,但當他昨日被控方律師問到為何公司紀錄中,根本沒有發出過支票予獨立人士,鄧氏卻表示不知道,並指公司的現金及銀行戶口皆由司庫部負責的。 案件編號:HCCC35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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