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由○八年開審至今已逾兩年。法官昨日指為保障案中各方的利益,故不能讓案件無了期拖延,並指若任何一方屆時仍未準備好證人供詞,他不會因此把案件再度押後,案件屆時會繼續進行。
韓去年透過政府聯絡內地部門,就向內地證人取證事宜尋求協助,但有關安排遲遲未落實。韓昨指,中方早前表示願意作出安排,韓更指已聯絡到10位願意在內地作證的證人,其中4位願意提供已簽署的書面口供。
內地證人供詞設限
法官批准重開二人的辯方案情,但只限於讓他們一方於庭上讀出內地證人的供詞,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一日再訊。
案件編號:DCCC661B/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