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佳案控辯上訴終院

二○○○年清盤的前上市公司雅佳控股,去年獲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毋須向泰銀行Thanakharn Kasikorn Thai Chamkat (Mahachon)(下簡稱銀行)償還1,342萬多美元貸款外,亦可追回銀行出售押股的2,254萬美元收益。銀行不服判決,昨在終審法院提出上訴;雅佳亦不滿法庭判定款項過低,堅持數額超過5,000萬美元,一併提出上訴。

案件源於九八年十二月四日,雅佳前主席丁謂替雅佳與銀行訂立一份價值3,000萬美元的貸款協議,雅佳並以日本上市的Akai Electric Co. Ltd. 5,050萬股股份作抵押;不過,雅佳借款的目的其實是要解除另一公司紐約勝家拖欠銀行的債務,因為當時紐約勝家的抵押品價值大跌。

雅佳堅持,丁謂的行為違反對雅佳的授信責任,聲稱獲授權簽訂案中借款及押股協議的雅佳行政委員會記錄是偽造文件。上訴庭亦認為雅佳「孭起」紐約勝家的債務,根本不符合雅佳本身利益。

雅佳:判定款項過低

銀行昨反駁指,雅佳佔有紐約勝家大量權益,涉案時雅佳持有紐約勝家高達7,500萬美元可換股票據,紐約勝家亦拖欠雅佳數千萬美元,一旦紐約勝家有麻煩,雅佳亦受影響。銀行又指,證據顯示,丁謂全權管理雅佳及紐約勝家的財政事宜,所以涉案時丁謂有權向銀行表示他獲得授權。

另一方面,雅佳亦不滿法庭判定的款項過低,堅持數額超過5,000萬美元(約3.9億港元),因此提出上訴。

上訴人:Thanakharn Kasikorn Thai Chamkat (Mahachon)又稱Kasikornbank Public Co. Ltd.

答辯人:雅佳控股(清盤中)

案件編號:FACV16/2009

上訴人:雅佳控股(清盤中)

答辯人:Thanakharn Kasikorn Thai Chamkat (Mahachon)又稱Kasikornbank Public Co. Ltd.

案件編號:FACV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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