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泰興主席詐騙案開審

前上市公司泰興光學主席馬寶基,連同兒子兼前行政總裁馬烈堅及公司多名前職員,分別被控串謀在公司年報上誇大營業額、串謀以虛假發票騙取20間銀行的貸款、處理犯罪得益約2.2億元等多項罪名。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控方昨向陪審團解釋控罪的內容。

馬烈堅認發表虛假陳述

眾被告分別被控串謀發表虛假陳述、串謀詐騙、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處理犯罪得益的罪名,馬寶基及其兒子馬烈堅涉當中四項控罪,而馬烈堅已承認一項串謀發表虛假陳述罪。

檢控官指,泰興光學由馬寶基創辦,其於一九六○年開始製造眼鏡等產品,業務在三十年間不斷擴展,並於九三年在香港上市。馬氏涉案時為泰興的主席,其兒子馬烈堅則為公司的行政總裁。

控方指,馬烈堅於○三年期間,在美國及加拿大成立了四家空殼公司,訛稱這些公司跟泰興光學有業務往來,並聯同部分被告在公司○三年年報上發表虛假陳述,指公司營業額逾12.37億元,當中3.37億元是被誇大的。

馬寶基被指「做全套戲」

控方續指,兩名泰興的前會計文員陳寶明及林俊威,則負責製造泰興與上述空殼公司之間的虛假購單、收據及發票來訛騙泰興的核數師。當核數師前往美國求證時,馬寶基派人到美國接應,訛稱跟泰興光學有業務往來,並在空殼公司放存貨物,繼續「做全套戲」把核數師蒙在鼓裏。

被告:馬寶基、馬烈堅、鄧耀樑、陳寶明、林俊威、余國良、姜永華、柯德炎

案件編號:HCCC35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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