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福告鄧成波申改狀書待判

「舖王」鄧成波偕廖澍基九三年與崇福投資(鄧毅標所控,下稱原訴)合組公司,在上海發展東高大廈,後因分帳引發訴訟。原訴○七年興訟向鄧、廖索償1,570萬元,及要對方交代帳目。高院去年指申索書有不足,將之剔除。原訴昨在高院申請修改申索書,申索額降至300萬元人民幣,高院押後判決。

訟費保金容後處理

至於答辯方要求原訴交出約110萬元訟費保證金的申請,容後處理。

原先的申索書中,原訴指,鄧、廖稱大廈雖以1.15億元人民幣售出,但合資公司一直虧損;原訴指對方帳目失實,買家福禧投資控股(上海社保基金被挪用案的主角之一)其實以挪用的公款來購入大廈,交易中福禧及某些部門及官員更收取了秘密佣金,合資公司實際沒虧損,原訴理應分到更多收益。

鄧、廖一方昨反對讓原訴修改申索書,指案件已過申索時限,且申索訴因明顯與之前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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