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明光等申終止審訊

中科環保(00351,現稱亞洲能源物流)前主席韓明光等人,被控串謀詐騙7,200萬元公款一案,韓因未能向內地證人取證以助抗辯,指審訊對他不公平,遂昨連同第三被告賴麗芹在區域法院申請永久終止審訊,並傳召港大教授張憲初以專家證人身份,就香港與內地法律上的跨境關係作供。

韓去年透過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聯絡內地有關部門,就希望向內地證人取證的事宜提出請求,但有關安排至今仍未落實。

涉內地取證未果

韓指,向重要證人取證是刑事案被告的最基本權利,而他這項權利卻被剝削,遂指自己不能擁有公平的審訊。韓亦反對行政署早前指,該署為韓提供協助純屬義務性質的說法。韓指一般人根本沒有權利向中方提出請求,遂他只能依賴行政署與中方溝通。

教授張憲初亦認同韓一方的說法,他指只有司法機構才有直接向中方聯絡或尋求協助的權利。法官向張提問,內地人士在其他管轄區出庭作證是否需要取得內地有關部門批准。張表示,內地法律沒有清晰的條文規定,要看個別案件的性質,若供詞涉案國家或商業機密,便須先取得內地部門批准,張遂指不能給予法官一個確實的答案。

申請人:韓明光、賴麗芹(又名賴錦彤)

案件編號:DCCC661B/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