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監控分期付款

大型瑜伽中心先後突然結業,令不少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購買服務的市民蒙受損失,並引來金管局關注。因此該局昨日正式向銀行發出相關指引,要求銀行最遲十月一日須按指引確保商戶,事前提醒客戶留意分期付款計劃的條款及其中還款責任,行方須獲得客戶簽署確認清楚條款才可放款。

預繳對銀行構成風險

金管局致函銀行指出,近期多宗個案顯示,銀行透過第三方,如在商戶的店舖內為商品或服務提供分期付款計劃,客戶有可能不明白有關分期付款的條款,因此銀行須盡量確保條款具透明度及全面,以免商戶未能送上商品或服務予客戶而引起爭拗。

各銀行的分期付期計劃條款均有不同,而分期付期計劃乃銀行與客戶之間貸款協議。若銀行沒對商戶採取扣款機制,而將客戶預繳款項全數給予商戶,一旦商戶結業,便會很易引來爭拗,並明顯會對銀行構成風險,包括聲譽受損,以及投訴令營運受影響。因此金管局要求銀行提供分期付款計劃必須採取以下措施,以管理有關風險。

首先銀行須根據最佳銀行營運守則為客戶備妥分期付款的條款,其次不受銀行扣款保障的分期付款協議應備有獨立及具體條款的A4或單張形式的文件,而條款應以簡單文字及適中字型清楚列明分期付款計劃屬貸款協議、客戶同意較後日子享用商品或服務、客戶的還款責任等。(詳情見表)

銀行須向商戶跟進

同時,上述重點條款應放在協議首頁易見的地方。客戶還需要簽名確認自己已閱覽及明白有關條款,否則銀行不得進行分期付款的申請。條款文件亦要包含一個渠道,讓客戶可在銷售點致電銀行,以致銀行職員能回答客戶任何問題及解釋相關條款。

此外,銀行須要求商戶在客戶簽署分期付款協議前,鼓勵客戶小心閱覽條款及確保他們清楚條款內容,同時提醒客戶可以接觸銀行解釋條款。銀行須檢查商戶有否履行其責任,若情況不理想,銀行須作出跟進及要求商戶採取補救措施,如商戶未有改善,銀行應考慮終止與商戶的合作關係。

預告下月開始「放蛇」

另外,金管局昨日又致函銀行指,預期向銀行進行的神秘顧客檢查計劃將於九月開始。若檢查發現銀行出現不合規問題,金管局會考慮跟進,同時該局或把優劣個案與同業分享。

分期付款須列明以下條款

1.分期付款計劃屬貸款協議

2.客戶同意支付較後日子才享有的商品或服務

3.分期付款的金額會影響客戶信用卡的信貸限額

4.客戶的還款責任,尤其一旦商戶未能按照合約送上商品或服務,到底客戶能否向銀行停止支付款項

5.客戶不能要求退款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