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民幣業務範疇不斷擴大,因此人民幣業務《清算協議》亦需隨着有關發展而作出修訂,人民銀行與人民幣清算行中銀香港(02388)昨日便正式簽署修訂協議,今後人民幣帳戶間不論同行或跨行均可轉帳、包括金融機構所有企業均可開立人民幣帳戶,以及企業非跨境貿易有關人民幣兌換不設上限。
同日金管局與人行就擴大人民幣貿易結算安排簽訂補充合作備忘錄。人行方面派出副行長胡曉煉來港作為代表,分別與中銀香港及金管局簽訂清算協議及備忘錄。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清算協議》修訂後,香港銀行為金融機構開設人民幣帳戶和提供各類服務,不再存有任何限制,而個人和企業相互之間亦可透過銀行自由進行人民幣資金的支付和轉帳。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指,現容許銀行同業間互相平盤,利便銀行管理流動資金。他不排除市場或推出分層人民幣兌換價。另外,人民幣貸款對象的企業類別或貸款種類再不受限制。
至於個人每日兌換2萬元人民幣的限制仍存在,陳德霖指,市民現時已可通過在多間銀行開設人民幣戶口,每日可兌換逾2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