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房買家踢契勝訴

西貢南邊圍道御花園30號屋連兩車位的準買家,於臨近成交限期驗樓時,才發現地面的客廳原來是由一個車位部分範圍在未經批准下改裝而成,而客廳有約100平方呎以玻璃蓋頂的部分則不入契,準買家遂拒絕完成交易。該買家入稟要求聲明終止交易,及退回被賣方沒收的95.8萬元訂金。高院法官昨指賣方未能提供物業的完好業權,判買家勝訴,賣方須交還訂金及賠償損失合共約100萬元。

車位改裝成客廳

案中買家Profit World Trading Ltd.,在○八年六月與賣家Ho So Yung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物業當時作價900多萬元。買方曾在庭上指,該洋房樓高3層,被改裝的客廳位於地面,佔大約350平方呎,當中約100平方呎以玻璃蓋頂,令天然光可直接照入客廳。

法官指,買家於視察樓盤時希望購入的客廳是被改裝後的模樣,即使賣家把客廳回復原狀,即拆卸約100平方呎以玻璃蓋頂的範圍及還原被改裝的車位部分,亦有違買家原意,遂指賣方沒法為買家打算購入的「客廳」提供完好業權。

連退訂獲賠百萬

法官同意,賣方指買家在交易完成限期前的一天才提出質詢實在是太遲,超出慣常在限期前14天提出質詢的「合理時間」,但法官強調賣方向買方「顯示」完好業權及「提供」完好業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責任,最後判賣方須交還訂金及賠償損失合共約100萬元。

原訴人:Profit World Trading Ltd.

答辯人:Ho So Yung 案件編號:HCMP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