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雖積極於各區加設高度限制,但為了鼓勵業主重建物業,亦適量放寬限制。規劃署建議於○八年加設在尖沙咀東部商業區的60米(主水平基準以上‧下同)高限,放寬至最高95米,即相等約20餘層,明顯較區內現有物業普遍僅約10餘層為高,料於區內持有物業的新地(00016)、信置(00083)及華懋等將可受惠。
城規會審議就尖沙咀分區大綱草圖加設高限接獲的逾300份反對意見,接納部分意見,規劃署提出修訂建議,主要是放寬尖東商業區高限及降低「放寬高限機制」的部分申請要求。其中尖東商業區以麼地道為界,其東南面一帶如尖沙咀中心等,高限建議放寬至80米;另其西北一帶如華懋廣場及帝苑酒店等更可達95米。
此外,由於尖沙咀有多達85%商業地面積是少於1.08萬方呎,為加速細面積地盤合併重建,該署建議降低放寬高限機制的申請門檻,將屬九項申請要求之一的佔地要求,建議由原來逾2.15萬方呎降至約1.94萬方呎。惟機制不適用於可作摩天樓發展的海洋中心、新世界中心及名鑄與K11商場等。
○八年四月政府在尖沙咀增設高限,引來地產建設商會、尖沙咀地產發展商聯會、信置及新地等反對,並要求將尖東商業區高限最少放寬至73.4米至完全取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