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樓物業政府「監管」

運輸及房屋局規管一手物業銷售的辣招之一,是將現樓物業一併納入「九招十二式」規管範圍,不過,消息人士表示,基於法例上,現樓物業已屬私人產權,故地產建設商會難於加以規管,在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將有關要求交由政府「自己處理」,料今日向會員發出的指引並不涉及現樓物業範疇。

現樓涉私人產業

運輸及房屋局提出的「九招十二式」,除涵蓋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下的一手樓花新盤外,已建成的一手私人住宅現樓亦須遵守。不過,地產建設商會多次提出,該指引規管範圍要涵蓋已建成物業有一定難度,因為按現行法例,物業取得滿意紙前,業權仍屬發展商所擁有,物業發生任何問題,權責均由發展商承擔,但取得滿意紙後,發展商的責任已經大致完成,權責已交由業主所擁有。

由於部分合作發展項目的發展商及業主非同一間公司或集團,故條例若只規管發展商,可能會造成不公平,故商會要求政府先處理好,釐清有關問題後才向會員作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