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中頒布的「國十條」,揭開內地樓市調控的序幕,一個多月後,中央的調控受到市場的質疑。一方面是樓價回調不切合社會預期,另一方面中央定調之後,地方落實的細則被指溫和,未隨中央的定調起舞。未講出來的潛台詞,是中央「上有政策」之際,地方玩起「下有對策」來。其實,社會對此不滿,儘管矛指地方,然而根卻在中央。
樓市積弊過深,調理失時。今輪樓市泡沫谷起,不過一年多的事,泡沫發展得最快,是四萬億救市後的信貸氾濫期。當時,輿論不乏泡沫風險警告,但可能礙於牴觸救市方略,國家官員採取不承認泡沫風險的態度;地方則礙於財政「生計」,更加不承認泡沫風險。直到瀕臨退市,加上杜拜地產市場爆煲警號,才正視問題,惜已到積重難返地步。
調控急火攻心,策略無度。因為事起倉卒,調控倚重於行政手段,但不着方寸。一是動機混淆。樓價急漲之下,引發深層的社會矛盾,激化了社會怨氣,在政治重壓下,調控動機分不清是要理順市場,還是平息社會怨氣?理順市場要求借助市場手段,平息怨氣則倚重行政打壓,實情是兩者兼而有之,政策難免首尾不協調。說時,調控決心很大,推高了社會期望值,做時,調控則方法不多,肯定效力有限,令社會失望。
調控目標含糊,難以適從。中央有調控大綱,如抑制投機、加強監管、增加供應、遏抑房價,但由於各地樓市發展不平衡,難以下達合適的價格水平指標。遏抑價格問題,將球交予地方去搓。但中央理應引導的是,樓價是硬着陸還是軟着陸?不做這一步就出問題,因為社會痛恨高樓價,存硬着陸稱快的心態;地方政府不能這麼做,只求軟着陸。這種差異導致社會質疑,地方政府刻意玩抗衡。
調控未曾凝聚,流於分化。目標、策略、手法不明確,社會及市場不能凝聚,造成極大的分化。循社會層面看,中央地方政策不咬弦,無樓居民與業主利益相牴,甚至有的城市規限非本市居民買樓,製造城際居民分化,恐牴觸遷徙自由。在市場層面看,樓市參與者包括土地供應者、發展商及邊際產業、租購者的利益衝突加深。
調控表面工夫,未觸根本。樓市泡沫根本在於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可能基於這一點,地方出台溫和調控細則,成眾矢之的。但這能說是錯嗎?其一,如果軟着陸是優選,溫和調控就是可取之道;其二,如果力避調控負面作用,溫和調控能增回旋餘地。更重要的是,只有溫和調控,地方政府才不致垮台。在土地財政既成事實後,未找到新的替代機制時,怎能一下將樓市急煞扼死?
樓市現時的泡沫,是過激的政策製造出來的,如果用逆反的過激政策去糾正,出現的將是另一種壞局面。中央的取態不能停留在口號及綱領上,要充分認知交織的矛盾,基於長短皆宜的策略運用,去調控樓市複雜的利益。雖然政策有兩難之痛,但即如市場化的手段,顯然仍有游刃空間,反而確立理性適度,排除政治化的催迫,消弭社會的分化,為樓市軟着陸造勢值得採納,並有急切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