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園拗贏官司不獲賠

在銅鑼灣希雲街經營逾五十年的醬油老字號溢利油莊醬園,其上址44號舖去年難逃被強制拍賣命運,但醬園一方不滿在強拍聆訊途中,土地審裁處(下簡稱審裁處)接納強拍申請人金朝陽(00878)一方以樓市在金融海嘯中嚴重受挫為由,把拍賣底價由1.22億元調低至7,050萬元,令醬園損失620萬元差價。醬園一方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昨裁定審裁處明顯犯錯,但醬園並無申請暫緩執行判決,現在拍賣「米已成炊」,上訴庭判醬園不可追回差價。

醬園今次只是贏了法律觀點,但未能取得實際補償。上訴庭對醬園寄予同情,同時指出本案的結果凸顯不申請暫緩執行判決的後果,如果醬園當時提出該申請,以等候上訴,屆時如有任何人反對,法院可要求反對者承諾賠償給上訴人,但現在法院根本無司法權下令金朝陽一方賠償給醬園,法例亦無賦予權力逆轉拍賣價。

醬園一方上訴時曾解釋,在其他強拍上訴中,法院不批准暫緩執行判決,故它們認為成功機會不大,因此沒有提出申請。

強拍地舖被降底價

金朝陽全資附屬進輝投資○八年申請強拍希雲街44至46號樓高8層的住宅大廈,醬園擁有44號地舖。強拍聆訊於○八年六月展開,當時雙方同意拍賣底價為1.22億元,但因就樓齡、維修等問題呈交專家報告,案件押後至同年十二月再訊。金朝陽一方其後以適逢金融海嘯,樓市「未能想像地大幅下跌」為理由,成功申請把拍賣底價降至7,050萬元,去年亦以該底價投得物業。影響所及,醬園應收代價由1,468萬元調低超過40%至848萬元,當中相差約620萬元。

上訴庭現指審裁處這情況下不應接受申請強拍者修改拍賣底價,上訴庭又指聆訊押後半年並非不可避免,審裁處在法律上犯錯。

上訴人:Sin Ho Yuen Victor(冼日的遺囑執行人)

答辯人:進輝置業(現稱希雲地產)

案件編號:CACV9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