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歐債危機升級,對歐元區成員國來說,退出歐元區不再是天方夜譚,現時不論是成員國政府本身,以至法律顧問和經濟師,討論焦點已非可會有成員國退出,而是哪個國家有意退出,以及研究如何解決退出時面對的金融和法律障礙。
有熟悉歐洲的律師指,退出歐元區固然會引起持歐元債券投資者的訴訟,但倘有成員國執意退出,這些法律上的煩擾不是無法克服。
論形勢,希臘和葡萄牙在可能退出名單上「名列前茅」。身兼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顧問的雅典大學教授楚卡拉斯指,希臘不惜代價避免退出歐元區,因成員國身份讓希臘被視為歐洲核心,惟棄用歐元對其有好處,倘重新使用原來貨幣德拉克馬,可任由貶值以促進出口。
德國亦可能退出歐元區,該國在歐盟7,500億歐元的救市計劃佔去一大部分,激起納稅人極度不滿。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格曼提出兩個退出歐元區的方案:一是毫無通知下退出,惟定必觸發銀行擠提潮,繼而拖垮經濟;二是緩慢退出,在正式棄用歐元前深入研究對新貨幣使用的監控,並可能在新貨幣電子應用期間,花上數月鑄製紙幣和輔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