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正式落實就高風險投資產品推行48小時的落單冷靜期,並向銀行發出相關指引,最遲明年一月一日實施。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坦言,措施會增加銀行運作成本,但可減低銀行不當銷售手法。
冷靜期適用於不在港交所上市的所有衍生產品,包括與貨幣、利率、股票、信貸、基金掛鈎及金管局不時指明的其他產品,銀行決定要否需實施冷靜期時,會考慮客戶年齡、資產集中性和客戶是否首次購買同類產品,其中客戶會自行匯報可調動資金總額,如果購買的產品超過客戶資金兩成,則需接受冷靜期。
客戶經銀行職員介紹有關投資產品後,需要最少48小時後才可確認交易指令,阮國恒指,銀行不能在冷靜期前向客戶確認指令。他承認,48小時內產品價格會有波動,但平衡投資者需時充分了解產品,故決定以48小時為限。
考慮到其他金融機構在銷售相關投資產品時,規管較寬鬆,會否造成監管不公平,阮國恒表示,由於銀行客戶範疇較廣,投資者水平和經驗參差,有必要加強規管。
事實上,證監會亦擬今季公布落單後冷靜期的諮詢總結,金管局今次搶先公布運作,阮國恒強調與證監會素有溝通,現時公布亦因為已得到同業同意,且銀行需要有足夠時間改動系統及試驗,金管局不存在爭先公布的意圖。
中銀(02388)副董事長兼總裁和廣北,及滙豐香港區總裁馬凱博均認同,冷靜期有助對投資者落實有關保障,和廣北補充,各方需要留意長遠如何保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此外,被問到金管局會否因早前瑜伽公司事件而對預繳式消費貸款發指引,阮國恒指,預繳式消費並非新鮮事,但當局已要求銀行以合情合理態度處理有關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