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除可繼續持實物股票,可透過下列戶口以無紙方式持有股票:
在經紀、銀行或託管商開立的代理人戶口(即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戶口)
在經紀、銀行或託管商開立的獨立戶口(即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保薦戶口)
在中央結算系統內的投資者戶口(即投資者戶口)
在過戶處開立戶口(即發行人的保薦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