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投資者傅果權及李樹源於○四至○五年期間,為賺取窩輪發行商及證券行的佣金回贈,在19個交易日多次以相若價格如打乒乓球般「球來球往」互相買賣20隻由麥格理發行的窩輪,兩人共「賺」約133萬元。證監會指他們的行為營造了交投活躍的假象,二人被區域法院裁定各20項虛假交易罪成,傅被判監2年9個月,李被判監3年。
此為首宗可循公訴程序提出檢控的窩輪市場操縱案件,法官又命令二人各向證監會繳付約70萬元調查費。
兩被告刑責相同,但由於傅樂善好施及沒有刑事紀錄,法官故予他從3年刑期中扣減3個月。辯方求情時指,案中不見有投資者因而招致損失,事件亦沒有引來坊間嚴重批評。但法官指,案件焦點不在於其他投資者損失,而是二人進行虛假交易來操縱市場的錯誤行為。
法官指,金錢世界有太多的誘惑,操縱市場的方法層出不窮,遂絕不能姑息操縱者。為了保障投資者的權益,及恢復市民對金融市場的信心,應以強硬態度對待操控市場者以起阻嚇作用。
證監會指兩被告令有關窩輪的成交額被人為推高達80%,增幅超過4.5億元。兩被告利用在大唐投資(證券)及順隆證券行開立帳戶犯事,證監已就此紀律處分該兩行及輪商麥格理證券(亞洲):大唐被罰款300萬元,兩負責人被吊銷牌照1年及1年半;順隆則被罰款200萬元,負責人被吊銷牌照1年;麥格理則被譴責兼罰款400萬元。
被告人:傅果權、李樹源
案件編號:DCCC981-10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