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講場:香港龍頭地位徒具虛名

《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對香港政策發展而言,屬劃時代的大變化。一是開始有長遠規劃的思想,但不是董建華時代的空想目標,也不是曾蔭權上台以來所表現出來斬件式「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做法。從協議內容和文字來看,應該是中央主導,廣東牽頭,香港只是被動應對。後者還頗為馬虎,看不出多少香港長遠發展的思維因素。但不管是中央主導,香港被動,香港自此以後,便不能再迴避長遠規劃。

二是打破劃地為牢的殖民地思想,而是以區域合作主宰香港長遠發展規劃。香港再不能自把自為,也不能自我封閉不作為。協議把香港與廣東連上,廣東肯定會積極進行建設,於是通過協議便把香港帶上。無論是基建、環保,乃至廣東本身的產業升級,協議都強調跨境合作,也即是香港在協議的框架下不可能迴避、拒絕。以協議形式替代過往的聯席會議,且屬框架性質,即是還可在這個框架內增添更多的內容。法律性協議,對雙方(特別是一直刻意迴避責任的香港)具有約束性,更突出的是,協議是在國家副主席監督下簽署,顯示中央政府對協議的背書,對雙方的約束力更大。

協議有幾點頗為突出,意義深遠,也可凸顯中央政府對香港政府督促和壓力。

電力聯網勢內地主導

一是香港能源供應。協議提出四點:加強電網聯網、增強電力互供﹔提高香港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即西氣東輸二期對香港供氣項目)﹔增加向香港供應核電等清潔電能和逐步淘汰香港煤電機組。內地向香港供電早已屬中央政府及廣東省政府的既定政策,可是一直以來香港抗拒。但是,協議所提的主調是清潔能源,無論是天然氣及核電,都是由內地及廣東省供應,香港是無法反對的。而且近年香港空氣污染主要來自發電燒煤,早已引起社會強烈反對。因此借協議把內外壓力集中,歸結於逐步淘汰香港煤電機組,替內電供港打開大門,應該不是香港政府的主張。由此引起的後果,關鍵在於「逐步」的界定,是一二十年的「逐步」,抑或是幾年內的「逐步」?

二是五大機場的定位,協議重申並確定:香港機場作為國際航空中心,廣州為門戶複合型航空樞紐,深圳為大型骨幹機場。以此定位,香港機場專注國際,深圳專注國內,廣州則內外兼顧。三者的競爭不可能消除,但把主動權放在廣州,國際和國內可同時發展,與香港及深圳競爭。在高速鐵路的競爭下,深圳的國內航班會大受影響,出路便只有走國際航線,因此與香港、廣州的國際航線必然正面競爭。高鐵競爭的壓力亦同時會涉及廣州。於是國際航線的惡性競爭必會加劇,香港何以自處?

近年香港機管局的投資,如第二候機樓 (實質是商場)、海運碼頭和發展內地二三線城市的中小型機航班,都屬錯誤決策,無補香港機場競爭力。五大機場中,珠海、澳門不成氣候,定位意義和作用不大,穗港深三大機場卻不會因協議可抑壓惡性競爭,廣東省(廣州市)有備而來,香港竟然不知頭緒,相信會是惡性競爭中的輸家,只可能比深圳稍佳。但香港機場規模龐大,利益眾多,競爭中受損,必然比深圳更大。

航運金融居競爭下風

三是協議提出「形成以香港為國際航運中心、深圳港、廣州港為樞紐港,其他港口為支線港和餵給港的大珠三角洲港口群」。名義上香港似是龍頭,但國際航運中心的規模和意義不清楚,可能徒具虛名,在運輸量香港便會落在深圳和廣州之後。事實上,廣州港的運輸量(包括集裝箱以外的運輸)已超過香港,深圳港集裝箱港口業務也很快超過香港。樞紐港的作用似乎大於國際航運中心,其他的支線港,餵給港服務的對象,便多是廣州及深圳樞紐港,而不是香港這個國際航運中心了。

四是協議提出「建設以香港金融體系為龍頭,廣州、深圳等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資源和服務為支撐的金融合作區域」,明確香港在珠三角金融的龍頭地位。可是協議沒有多少實際措施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協議也沒有提及怎樣推動珠三角金融合作區域,幫助香港作為中國的國際金融中心與上海競爭。但只作為珠三角的龍頭,香港地位顯然下降。

理工大學中國商業中心主任 陳文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