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能源物流(00351,前稱中科環保及中洲控股),向中科環保前董事「Ba叔」陳達志追討約2,518萬元的案件,高院早前裁定亞洲能源物流勝訴,即「Ba叔」須歸還上述款項。「Ba叔」不服判決,昨在上訴庭申請寬延期限上訴的許可,法官認為「Ba叔」沒有合理原因解釋其遲來的申請,且勝訴機會不大,拒絕他的申請。
「Ba叔」指出,其因為經濟理由而未有聘請律師,遂不清楚了解上訴期限的有關法例。
法官指,「Ba叔」在上訴限期後5星期才提出申請,且沒有合理的理由,事件只反映「Ba叔」未有盡力去查明申請上訴的期限。
亞洲能源物流基於「Ba叔」在刑事案中承認處理犯罪得益、串謀偷竊及盜竊,向「Ba叔」展開民事程序追回款項。
高院法官早前指「Ba叔」已承認上述控罪,案件十分清楚及明確,「Ba叔」根本沒有抗辯的空間,遂判「Ba叔」敗訴。
「Ba叔」昨表示,他只是同意亞洲能源物流以虛假帳目形式向他支付款項,並指自己沒有欠亞洲能源物流任何款項,相反對方仍欠他一大筆金錢,他指其認罪與是次申索沒有直接的關係。「Ba叔」亦稱,刑事案件仍未審訊完畢,他不排除有新證據支持其抗辯。
法官認為「Ba叔」以上述的理由上訴,勝訴機會不大,遂拒絕批准「Ba叔」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