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谷合資方申索張炳光

新加坡豐隆集團(Hong Leong Group Singapore)旗下公司,○七年與東莞起家的內地房產企業慧谷集團進行併購。

求取回圖章兼索償

新加坡豐隆集團旗下昨入稟高院控告慧谷創辦人張炳光,要求禁止張以雙方合資公司旗下內地附屬的法人代表自居、強令張氏交還多家內地附屬的公司圖章、及向張索償。

原訴為Millennium & Copthorne Hotels New Zealand Ltd.(新西蘭上市)、Tai Tak Industries Pte. Ltd.、First Sponsor Investment Ltd.、慧谷控股、慧谷一號、慧谷二號、慧谷集團。

入稟狀指,按○七年協議,雙方合組公司持有慧谷集團,再經慧谷集團持有多項內地業務,張可享管理權五年。原訴指張僅注資1億元人民幣,未足協議所定3.18億元人民幣,有違協議,張去年被解除合資公司董事職務,卻仍把持業務,並將部分附屬資產以低價賣走、或賣給與張關係密切者,及把資金調往張的親人戶口。

張反投訴,原訴方不當撤去他的董事職務,及擅發新股攤薄張的持股量。

傳訊令編號:HCA5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