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發展(00017)在灣仔會展一帶及尖沙咀新世界中心經營的酒店及百貨等業務,受○三年肆虐香港的沙士衝擊,造成損失,新世界旗下公司因此向六間承保的保險公司申索共3億元。保險公司雖已支付當中的1.5億元,但雙方仍就計算損失的日數有爭議,新世界一方指賠償應以○三年二月起計,保險公司則堅持是○三年三月,高院昨經聆訊後押後裁決。
新世界一方及保險公司各自的計算方法,牽涉數千萬元賠款差異。新世界一方所投保的保單指明,承保地點25米範圍內出現「可通報人類透過呼吸及接觸感染的疾病」,而令到場所關閉造成損失,保險公司就會作出賠償。涉案兩份保單的生效日期,由二○○二年七月至二○○三年七月。
新世界一方指賠償日應以沙士爆發起計,即二○○三年二月十三日或同月二十一日,前者為醫管局開始向衞生署通報嚴重社區感染的肺炎個案;後者則是證實為沙士爆發源頭的教授偕妻子從廣州抵達香港的日期。
保險公司反指,港府於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才透過刊憲把沙士納入《檢疫及防疫條例》的傳染病類別。保險公司稱,這才是計算賠償的起首日。
保險公司又強調,保單承保的是「可通報」疾病,惟二○○三年二月時尚未有法定通報要求。新世界一方則反駁,刊憲並非構成損失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