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小平公司反申索上訴敗

亞視前行政總裁兼中國3C集團(08153)執行董事封小平,其有關的公司(下稱答辯公司),遭中銀(香港)興訟追收貸款及收回按押物業的案件,高院聆案官今年一月判中銀(香港)獲簡易勝訴判決,答辯公司須向中銀(香港)償還約2.66億元,及交出山頂加列山道陽光花園E屋及F屋,及皇后大道西雅蘭閣3舖位。答辯公司就判決上訴,其中兩答辯公司更向中銀反申索1.36億元。高院昨指答辯公司未有足夠抗辯或反申索理據,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答辯公司財際發展及維豐投資的反申索,源於金城銀行旗下子公司曾向兩答辯公司購入北京天元大廈項目的六成權益,但尚欠1.36億元購金。答辯公司指,中行既已跟金城合併為一體,中銀(香港)有責任承擔上述欠債,該欠款應與中銀(香港)的申索互相抵銷。

高院昨指,沒有證據顯示中銀(香港)有參與北京項目,中行與金城兩銀行的合併,亦沒有把金城子公司還款的責任轉移到中銀(香港)身上。

案件編號:

HCMP87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