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賺佣食價遭索償

荃灣地舖業主經物業代理行售出舖位,該業主 (下稱原訴)昨入稟高院指,成交後始發現,代理行股東邊向原訴壓價,邊私下覓得租客為舖位「增值」,再安排親戚及員工成立新公司扮作外人向原訴購入舖位,並同時暗將舖位高價轉售他人,賺佣兼食價約468萬元。原訴現向該代理行及其股東等人索償。

原訴為滙成創建;答辯人為智富物業顧問、兩智富股東張漢權及謝力、Join Forces Development Ltd.(跟原訴簽約的買家)、楊穎琛(張的親戚、智富員工、兼Join Forces股東)。

搵自己人扮買家

涉案舖位為荃灣沙咀道眾安大廈3號地舖B,原訴去年三月委智富放售,屬意售價3,080萬元。同年七月中智富稱有買家出價2,050萬元,但只肯付30萬元初訂(約樓價1.46%,一般是3%-5%)。原訴以為智富已盡力,且在智富催促下,就在七月十五日按上述條件跟買家Join Forces簽立臨約,並在十月中成交。

原訴成交後發現,原來「買家」Join Forces是在簽立臨約後6天才成立,該「買家」的董事職員等,都是智富股東的親戚及員工。「買家」為掩飾身份,並特意使用本票及律師行支票,而非一般私人支票,來繳付訂金。

壓價轉售後大賺

智富甚至在原訴未簽臨約賣舖前,就已私下安排Join Forces作「業主」將舖位出租,為舖位市價「增值」。Join Forces在簽立臨約後,即以確認人身份將物業以2,500萬元高價轉售他人,並安排跟原訴同一日成交。

原訴人:滙成創建

答辯人:張漢權、謝力、楊穎琛、智富物業顧問、Join Forces Development Ltd.

傳訊令編號:HCA45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