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濠詐騙案明判刑

鈞濠集團(00115)前主席曾煒麟夫婦等人假稱入股能源以取得新股案,案中三名被告鄭啟明(美建集團(00335)前執行董事)、李國祥(美建前執董兼前公司秘書)、及黃偉光(美建前非執行董事),昨在區域法院向法官求情完畢。被裁定串謀處理犯罪得益罪成的鄭、李、黃三人繼續獲准保釋,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的曾煒麟及其妻郭慧玟則繼續還押。法官將案押後至三月十七日判刑。

案情指,鈞濠○二年宣稱收購溢億股權,以入股重慶能源項目,但鈞濠實無意投資,只為讓曾氏夫婦獲得鈞濠為交易而發行的3.15億新股。曾氏夫婦為免計劃被揭穿,在鄭啟明與李國祥的建議下,假稱溢億股東以3,200萬元向鈞濠回購溢億股份。該3,200萬元是由美建附屬提供,一天內轉回美建,黃偉光則協助成立海外公司掩飾轉款。

案件編號:DCCC2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