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明擔保威馬判還1487萬

已清盤的威馬製衣,其股東兼「三刀王」馬主王哲明遭渣打控告,要求承擔擔保人責任,償還折合約1,487萬元。王哲明辯稱,與其簽訂擔保協議有關的貸款協議,之後已被其他協議取代,另威馬與渣打之間曾更改貸款協議條款,因此他的擔保人責任已告解除。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昨裁定渣打勝訴。

其子曾判須還款

王哲明○二年簽訂涉案擔保協議,擔保威馬借款,他的兩名兒子王子昌及王子添,亦簽署擔保書。其後,渣打一併控告威馬及王氏三父子,但威馬已告清盤,另渣打雖已取得針對王子昌、王子添的簡易勝訴判決,但未能成功追回款項,現繼續控告王哲明。

王哲明指兩名兒子告訴他,威馬製衣會解除其巴芬道物業的按揭,法官亦認為王哲明是在兒子要求下才簽訂涉擔保協議,但指王哲明簽訂的擔保協議不限於某一份貸款協議,最終判渣打勝訴。

案件編號:HCA1807/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