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粵投資早前因買方缺席聆訊,而獲勝訴判決,法院判買方須向偉粵投資賠償800萬元。高院昨在偉粵投資的申請下,進一步頒令一旦偉粵投資被賣方索償,買方須承擔偉粵的賠償責任。
買方與確認人偉粵投資在○七年十一月簽立初步買賣協議,作價約1.24億元。
案件編號:HCA2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