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亞洲能源物流(00351,前稱中科環保及中洲控股),向中科環保前董事「Ba叔」陳達志追討約2,518萬元,指對方○六年九月已在區域法院承認有關刑事控罪,故須承擔民事責任,歸還上述涉款予亞洲能源物流。法院昨日裁定亞洲能源物流勝訴,即陳達志須歸還上述款項。
刑事認罪難抗辯申索
亞洲能源物流基於「Ba叔」○六年承認處理犯罪得益、串謀偷竊及盜竊共三項罪名,而要求「Ba叔」歸還上述款項,「Ba叔」當時承認款項是亞洲能源物流的財物,又指自己涉案時受中科環保前主席韓明光指示。
不過,「Ba叔」指他認罪與亞洲能源物流的民事申索沒有直接關係。但高院法官昨日裁定「Ba叔」已承認刑事控罪的案情,面對有關民事申索根本無抗辯餘地,因此判亞洲能源物流勝訴。
亞洲能源物流昨收報0.17元,升0.001元。
案件編號:HCA87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