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永義國際(01218)前主席官永義及另一人士陳建成,○五年被裁定就永義國際及永富建設(00241,現稱中信21世紀)股份買賣進行內幕交易。兩人早前向上訴庭申請終審法院的上訴准許,圖推翻內幕交易審裁處的決定。
涉內幕交易判罰款
不過上訴庭昨日發出判詞指出,案件並不符合100萬元當然上訴權利的條件,而且有關爭拗亦不涉及廣泛公眾重要性,因此拒絕給予兩人上訴准許。
官永義被指誘使友人林平穩進行內幕交易,審裁處其後下令官永義須交還3,136萬多元獲益,罰款1,500萬元,陳建成則須交還500多萬元獲益,另罰款150萬元。
官永義在案中指,內幕交易審裁處有調查功能,又同時擔當裁判角色,令官永義無法獲得《人權法案》賦予的公平審訊,然而上訴庭否決該論據。
案件編號:CACV358/2005、CACV36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