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鈞濠集團(00115)前主席曾煒麟、其妻郭慧玟等共六人被控串謀詐騙的案件,曾氏夫婦不打算出庭自辯,而辯方第三被告李大鵬昨在區域法院繼續出庭自辯。
案件涉及鈞濠在二○○二年宣稱收購溢億的75%股權,而參與溢億與內地公司組成合營企業在重慶市發展燃氣管道業務,並向溢億股東發行3.15億股鈞濠新股以支付6,300萬元收購價。
否認參與重慶項目
控方指李大鵬是溢億的前代表,而溢億是在曾煒麟的指示下成立,鈞濠根本無意投資該重慶能源項目,整個計劃只為讓曾氏夫婦獲取該批鈞濠新股,連該內地合營企業的營業執照亦屬偽造。
李大鵬昨卻表示自己與重慶能源項目無關。檢控官其後指出,在曾妻郭慧玟代表鈞濠向港交所發出的通告中,多次提及李大鵬參與重慶項目的詳情,而案中三名特赦證人的證供都指出李大鵬有參與其中,但李仍堅決表示與涉案項目完全無關。
案件編號:DCCC2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