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撰文,批評證監會不再公開成功檢控違反權益披露的資料詳情,包括違反者和涉及公司的名稱,是倒退做法,欠缺透明度。現公司董事、行政總裁及持股5%或以上者,需披露其持有的權益。
Webb指,證監會最後一次披露違反權益披露詳情是○七年七月,現時只在每季出版的《執法月刊》,公布違反的個案數目及罰款金額撮要統計。
拒公開披露違規者資料
他又指,證監會有關的披露政策改變,與法規執行部董事施衞民委任,巧合地同時發生,他曾向該會提出索取成功檢控違反權益披露的名單,但遭到拒絕。
他重申,有關的披露極為重要,要求證監會回復以往的披露政策,即公布違反者和涉及公司的名稱。
另外,證監會最近發現多個偽冒監管機構的網站,它們聲稱是規管本港證券或金融服務業的機構。網站目的是欺騙不虞有詐的投資者,令他們以為某些未經核准的經紀行或銀行受法定監管機構監察。這些網站均在香港境外設立,部分已在證監會採取行動後停止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