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你話一個破咗產嘅人,仲點可以住萬呎大屋,仲由司機揸住架大Benz管接管送,甚至得閒就拖實老婆去掃名牌貨?冇錯,喺香港一定唔得,但喺台灣就出現咗咁離譜嘅事。
太電前舵手破產欠稅
呢件事嘅主角,就係5年前驚爆被前任財務長掏空公司171億元(新台幣‧下同)嘅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嘞。兩年前仲傳佢身邊女友好似走馬燈咁轉,依舊鍾意蒲夜店,生活多姿多采;幾個月前佢仲娶咗身材高挑,只有28歲嘅「嬌」妻添。
多情係一回事,但仲欠稅局3億元欠稅嘅佢,就頻頻畀人影到佢拖住老婆去名店購物嘅相。佢有豪華轎車代步,住緊值3億元、近萬呎嘅大屋,咁富貴點解唔還錢?間公司畀人呃清光,揸住太電股票變廢紙嘅小股東梗係火都嚟埋,咁仲有公理嘅?
呢件事已經引起公憤,聽講司法院打算喺破產法增訂「禁奢條款」,主要係參考香港嘅做法,限制破產人士不能過奢華生活。係就係遲得滯,但總好過乜都唔做嘅。
余絲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