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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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套保無王管 國資委責無旁貸

市場盛傳,六家大型外資銀行或投行收到國資委的法律函,聲稱下屬部分央企將對此前簽訂的大宗商品掛鈎產品,保留不付款的權利。此事的發展,大有投行和國家機器訴訟較量的意味,是否對簿公堂尚無定數,目前傳聞的主角不予證實,而投行又選擇「集體沉默」,外間只是憑空穴來風、並非無因來觀望事態。

眾所周知,多家央企近年深陷套期保值操作,涉及巨額實際虧損或帳面虧損。早在今年三月國資委表明全面清查央企衍生交易,今次發出法律函的動作,是否清查後採取的行動,容後定論。然而實際上交易導致部分央企的虧損,難以承受卻是實情。有紅籌主腦「黯然謝幕」,足以令人感受到衍生交易失控對企業的破壞性,國資委以央企最大股東身份出面,顯然想尋求解脫的方法。

「保留不付款權利」的涵義,不能理解為選擇對合約賴帳。更合理解釋是,對交易作甄別,其中涉及法律上具可爭辯的交易將行使「不付款」,投行如有涉及違規銷售、訊息不對稱,甚至欺詐的,理所當然包括在內。譬如,○六年國資委主持、中證監起草的條例規定,央企原則上僅限於套期保值業務,不得從事其他期貨交易。央企簽超過正常套保需要的合約,恐怕在國資委看來就具爭辯空間。

○一年起中國先後四批向三十一家大國企頒發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國航、東航不在發牌行列,但偏偏五家上市航企,除海航外,國航、東航及上航都身陷套保泥潭。這種情況會否導致國資委反過來責難投行,何以向不合資格的國企推銷巨額衍生交易?尤其交易多在境外進行,國資委從而有法律依據「不付款」?相信牽涉巨大的損益,國資委同投行間尋求依法釐清,是不可避免的交鋒。

事態的發展容後觀察。令人矚目的是,內地相關法規相當明確,而且自○四年中航油新加坡違規沽空期油事件起,已立下殷鑑,但竟還有那麼多的央企鋌而走險。據透露,幾乎所有涉足外匯、進出口業務的央企都與衍生品「有染」,遠超出「領牌」的三十一家,涉及的名義本金高達上萬億元。從中暴露央企無王管、胡亂作為的猖獗程度,進而也應該問問國資委,是否負有「教子無方」的責任。

近幾年國家確立了做大、做強央企的策略,現在回過頭看,在政策護航、掃除障礙之下,央企是做大了,但並未做強。套保操作嚴重超額,暴露了央企管理層急功近利經營及內控失職的要害,套保操作輸多贏少、輸則驚人的現實,凸顯了央企管理水平低下之餘,更涉嫌罔顧國法家規地胡作非為。然而,央企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問題積重難返,輸錢到驚人地步才收拾殘局,當局又豈能卸掉有失監管的責任呢?

困局鬧至不可開交,國資委今次若是向投行攤牌,則是孤注一擲的以求了斷。倘若投行仔細研究,自問銷售有紕漏或把柄,又或者基於商業利益,不想為一棵樹木放棄一片森林,不為一單交易,失去中國市場經營期貨的商機,最終磋商和氣收場的安排,並非沒有可能。不論怎麼說,當局拿國家信用押到這上面的話,就是豁出去一博,為了擺脫央企非經營虧損的夢魘,雖然訴諸強橫,但也要小心謹慎依照法規及國際慣例行事,免致墮法律泥潭糾纏不清、難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