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三地ETF互通啟端,港、台、滬三地市場各有動機或盤算,但各市場謀求多贏、做大生意的動機,差異是不大的。看ETF的前景,不能簡單從兩隻港股ETF短期做好,就得出肯定的結論。重要的是,ETF市場互通阻力小,對投資者來說也是風險相對低、回報相對穩的產品。換句話說,是最能體現市場壯大,以及有利投資者的兩利產品。具備這一條,肯定強化市場需求,催化做大ETF業務的推動力。
本港ETF進一步拓展尤其增加相關產品的綢繆,碰到監管取向同市場參與者不咬弦的矛盾。據悉,市場希望有更多ETF產品的同時,兼有對沖性質的結構性產品,但監管方面對此貫徹守慎原則無意放行,然而有意把ETF互通拓向更多新興證券市場。這種取態引起市場猜疑,監管當局的做法,是否秉持雙重動機和標準。
在監管立場,考慮的重點是風險的可控。推ETF的結構產品雖有風險,但未至於不可控,監管當局對此避之則吉,市場猜測或多或少患上雷曼迷債後遺症,逢結構產品懼之三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此一來,ETF結構產品縱有需求,也難以取得通行證。這種「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的態度,並非是成熟市場應有的取態。監管機構對ETF結構產品,豈能不主動辨識風險程度區別對待,努力滿足市場需要,而「一刀切」地掃地出門呢?
令人不解的是,對ETF結構產品保守有餘、開拓不足的同時,打算更多拓展新興證券市場的ETF。其中的風險又顯得未引起重視,一方面新興市場ETF在本地的需求是否有投資吸引力未得到檢驗,可能面對乏人問津的局面;另一方面從市場波動風險來說,新興市場肯定比成熟市場為大,而市場波動對ETF有重大影響。何況,監管當局不能忽略本港投資者對新興市場陌生的現實。
以已開拓ETF市場推結構產品,同開拓新興市場ETF比較,在各有風險的共性之下,不容否定對投資者來說,後者的風險可能更大些。可見,對ETF結構產品過分保守,而對新興市場ETF過分開放是缺乏理據的。監管當局對相關風險取態,可能基於雷曼迷債的陰影令人遺憾,將對開拓ETF業務十分不利。
兩岸三地ETF互通,還處於較初步階段,考慮相關結構產品的開拓,是在這個範疇去加強市場的深度;或者兩岸三地ETF互通前景變數未明,就跑去開拓風險較高市場,去強化市場的廣度。兩相比較,不是後一種取向的策略風險更大些嗎?ETF雖然打響頭炮,但港滬互通還未開車,即使開了車乃至三地實現了互通,拓展其深度,鞏固這一市場仍是當務之急。至於新興市場ETF,完全可以待三地互通站穩以後,再審時度勢徐圖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