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落實發債安排,將於九月初發售首批總值35億元、為期兩年的官債,並且會在之後的四個月,發售合共45億元的五年期及十年期債券。
供機構投資者競投
上述三批共80億元的官債,只供機構投資者認購。至於零售投資者部分,政府表示,會考慮聯席安排行的意見及當前市況,在適當時候才公布細節。
供機構投資者認購的官債,將以投標方式發售;債券的發行細則,會於投標日期前最少四日確定及公布。政府已委任十二間第一市場交易商及九十七間認可交易商,處理機構投資者債券部分。第一市場交易商任期為兩年,將為認可交易商提供買賣的雙向報價,從而促進二手市場的交投。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市場交易商必須包銷機構投資者未獲認購的債券。
政府已經委任滙豐銀行及中銀香港(02388)為聯席安排行,任期兩年,處理零售投資者債券的發售。聯席安排行將為發行時間、結構及透過配售機構等分銷債券的適當渠道提供意見。
每半年公布發行時間
金管局會每隔六個月,即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公布暫定發行時間表,分別涵蓋該年三月及九月起計的六個月時間。下一個時間表將於明年一月公布,即會涵蓋明年三月至八月的發債時間。
市場人士估計,首批拍賣的是兩年期短債,票面息率可能達到兩厘以上。由於政府債券提供固定回報,競投氣氛或會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