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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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講場:一業兩管須從速檢討

雷曼迷債事件擾攘多時,銷售迷債銀行與雷曼迷債苦主,加上證監會之間各持己見,就賠償問題一直未能達成協議,雷曼苦主有組織地天天圍攏銀行以至立法會大樓叫喊,申訴銀行的不是,最後更把矛頭指向特首曾蔭權,儼然已經變成了一宗社會事件,再這樣的拖延下去,顯然不利社會和諧,非本港之福。

立法會就雷曼事件引用特權法召開的聆訊持續了一段時間,已有多位有關官員及規管單位負責人員相繼被傳召作證,看來這個聆訊還要延續很長的時間才會結束,而且能否得出結論?或聆訊結論是否能有制約性?都還是個很大的疑問,但本地社會對事件確實已經消耗太多,早前又據說有雷曼苦主不堪事件煎熬自尋短見,情況顯然已經如箭在弦,不能再拖,宜當機立斷,盡早解決。

迷債早達賠償免兩傷

這次事件,無論從任何角度來看,有關產品銷售的對象竟牽涉那麼多的退休長者以至在銀行長期只作存款的客戶,理虧的一方不言可喻,因此解鈴還需繫鈴人,有關銀行實宜以誠懇態度與雷曼苦主共商解決辦法,盡早達成協議,免致兩敗俱傷,禍延社會的安穩。

雷曼迷債事件所牽涉銷售產品總值據估計有120餘億元,全數回購對有關銀行無疑是個沉重的財務壓力,不利有關銀行的財務穩定,雖然有新鴻基證券及凱基證券等向購買了迷債的客戶全數回購的先例,但兩者所牽涉資金終究有限,較易於應付,不宜相提並論,有關銀行與雷曼苦主之間宜各行一步,採取互諒互讓態度,解決問題,免使事件拖延曠日持久,最終不能夠解決。

這次雷曼迷債事件對各方所造成的損害,始作俑者當然是大型投行之間的貪婪,設計令人眼花繚亂、難以了解的結構性產品銷售,以及對衍生產品的規管過分放縱,然而有那麼多的長者散戶墮入其中,雖然有關方面不止一次間接否認,但我依然認為那是「一業兩管」機制之下所闖出來的大禍。

職能錯配應及早堵塞

金管局從來只專注金融系統安穩的監管,成績斐然無疑是不能否定的事實,但對於銀行個別營銷人員的操作與操守那麼微細的監管,卻非強項,怎能不出亂子。證監會擔負保障投資者的責任,但對於由它所審核的金融產品的銷售方式,是否符合保障投資者利益的規定卻無從直接作出監察,結果銷售出了問題也被牽涉在漩渦之內,同遭迷債苦主責難,這個境況顯然是「一業兩管」、「職能錯配」所帶來的惡果。

迷債事件釀成對各方的損害已成事實,當務之急是促使各方及早達成解決協議,免致給本港社會造成更大損耗,其次是設法堵塞漏洞,上周新加坡就雷曼迷債事件處罰了十家金融機構,分別於半年至兩年之內不得參與銷售結構性產品,這不失為一項警惕性的有效懲罰。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業未來於參與結構性衍生產品的行銷活動之中,理應以這次事件為訓,再勿因為覬覦可觀的佣金收益而忽略了長久支持他們之客戶的利益,而「一業兩管」的制度,也有調節或重新加以檢討的必要。

僑豐金融集團行政總裁

許照中

(作者為持牌註冊人士)

(本文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作者所屬任何機構之立場)